一、滿18周歲至70周歲、身高150cm(小貨155cm)以上,視力不低于0.7(可矯正)辯色力正常,身體運動能力正常。
二、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外阜人員須交1年以上的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面免冠1寸近照5張(矯正須戴眼鏡照片)彩色(白底)。軍人學車須帶齊本人的身份證件和本單位團級以上的證明。
三、年滿60周歲至70周歲和左下肢有殘疾的按照規定必須到指定醫院體檢。軍人須在部隊所屬醫院體檢(師級以上)。
四、身體條件:身高:小貨小客身高1.50米以上。視力:左右視力均不低于標準視力0.7,無紅綠色盲。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cm能辨別聲源方向。其它:肢體有殘缺者,六十周歲以上人員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駕證: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及生理缺陷的;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的;在吊扣機動車駕駛證期限的;已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增駕的除外)。
六、本市學員交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同底版免冠標準證件照片6張。外地學員須持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一、學員報名時,明確告知學員參加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時間及交通規則考試合格后可以上車進行訓練的時間;
二、按照培訓學時科學合理的為學員制定詳細的訓練計劃,嚴格按照計劃完成全部項目的培訓;
三、保證學員在培訓過程中達到規定的訓練時間,保質保量進行培訓,對2次不合格需要增加訓練學時的學員,免費培訓直至學員考試合格為止;
四、教練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出現對學員進行吃、拿、卡、要等任何侵犯學員合法權益的問題。
五、駕校在學員報名時與學員簽定協議書,以保證學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